第六届“创青春”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
第六届“创青春”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
报名系统开放时间:2019年5月1日至8月30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团委、网信办、工业和信息化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、农业农村(农牧)厅(局、委)、商务主管部门、扶贫办(局),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,全国铁道团委,全国民航团委,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,中央金融团工委,中央企业团工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、网信办、工信委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农业农村局、商务局、扶贫办: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、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,坚持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深化“创青春·中国青年创业行动”,鼓励和支持广大青年走在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前列,建功新时代、追梦新征程,共青团中央、中央网信办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商务部、国务院扶贫办决定,共同举办第六届“创青春”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2019中国青年创新创业交流会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活动目的
搭建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展示交流、导师辅导、投融资对接、项目孵化等服务平台,建设创业导师、创投机构、创业园区、创业孵化器、青年创业者、大学生创业者等服务联盟,促进青年弘扬创业精神、培养创业意识、提升创业能力、提高创业成功率,动员更多青年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,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、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战略,打好三大攻坚战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贡献。
二、活动主题
青春建功新时代 创业追梦新征程
三、组织单位
1. 主办单位。共青团中央、中央网信办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商务部、国务院扶贫办、山东省人民政府、浙江省人民政府。
2. 承办单位。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、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、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、中国青年创业联盟、KAB全国推广办公室、共青团山东省委、共青团浙江省委、青岛市人民政府、杭州市人民政府。
3. 冠名赞助单位。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。
四、组织机构
1. 领导小组。活动设立领导小组,由主办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。
2. 全国组织委员会。活动成立全国组织委员会,领导活动的整体规划和统筹组织,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。秘书处设在团中央青年发展部,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、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共同参与。
3. 评审委员会。活动成立评审委员会,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。评审委员会由创投行业人士、青年创业导师和相关行业专家学者组成。
4. 地区赛组织机构。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及副省级城市、省会城市、市(地、州、盟)举办地区赛时,应在各地团委牵头下,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。
五、赛制规则
1. 赛事名称。全国活动名称表述为:第六届“创青春”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2019中国青年创新创业交流会。各级组委会在活动组织中以赛事为主,表述为:“创青春”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。各地可根据自身情况,配套举办创交会。
2. 全国赛类别。本届大赛全国赛设商工组、农业农村组、互联网组3个类别。(大赛全国赛总体设商工组、农业农村组、互联网组和大学生组4个类别。其中,大学生组全国赛每两年举办一届,本届大赛全国赛不设大学生组。)
商工组 重点关注节能环保、信息科技、先进制造、生物医药、新能源、新材料等领域相关产业,强调对实体经济给予重点倾斜
农业农村组 重点关注先进种植养殖技术、农产品加工及销售、农业社会化服务、乡村旅游等涉农领域相关产业,着重对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攻坚相关项目给予重点倾斜。
互联网组 重点关注移动互联网、互联网设备、共享经济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智慧城市等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相关产业,及运用互联网手段改造发展传统产业。
3. 地区赛赛制。各地可根据情况,将商工组、农业农村组、互联网组整合举办;也可分别举办。
六、赛程安排
1. 报名及审核。参赛项目须登录“创青春”APP(附件4)和网站(http://cqc.casicloud.com/youthCmpe/common/home.do)注册报名。未登录系统报名的不得参加全国赛。
报名系统开放时间:2019年5月1日至8月30日。
2. 地区赛。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应举办省级赛事;原则上,各副省级城市、省会城市应举办市级赛事;鼓励有条件的市(地、州、盟)及县(市、区、旗)举办相应赛事。全国赛之前,秘书处将根据各地赛事规模及组织情况,进行晋级名额分配。
时间:2019年8月30日前完成。
3. 全国赛。暂定于2019年10月,在浙江杭州举办互联网组全国赛,11月在山东青岛举办商工组、农业农村组全国赛暨2019中国青年创新创业交流会(交流会相关通知另行印发)。
七、参赛条件
(一)参赛人员
1. 中国公民。
2. 申报人年龄35岁以下(含),年龄划分以2019年6月30日为界。其中由团队申报的参赛项目,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,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30周岁(含)。
(二)参赛项目
1.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。
2. 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。
3. 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,经营规范,社会信誉良好。
4. 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(种子轮、天使轮或A轮投资)。
5. 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、技术或商业模式。
(三)项目分组
商工组、农业农村组、互联网组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(以工商登记为准)不同,分设创新组、初创组、成长组;其中,农业农村组另设电商组。企业创办年限划分以2019年6月30日为界。
1. 创新组为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,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。
2. 初创组为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(含)的创业项目。
3. 成长组为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(含)之间的创业项目。
4. 电商组为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(含)以内的创业项目。
(四)项目申报
1. 未进行企业登记的参赛项目,须提交商业计划书,对市场调研、创业构想、项目发展等有详细介绍;附上专利、获奖、技术等级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;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、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,与相关证书或证明一致。
2. 已进行企业登记的参赛项目,须提交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副本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,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,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;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,需有相关资质证明;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,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%(含)。
八、奖励及激励
全国赛设金奖、银奖、铜奖、优秀奖。获奖项目将获得全国组织委员会颁发的相应等次的奖杯和证书,并获得各主办单位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。
1. 政策支持。在符合中央网信办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商务部、国务院扶贫办等政策要求的条件下,可优先给予相关政策支持。
2. 融资服务。可优先推荐在“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” 和各地青年创业板挂牌展示或融资,并视情况给予一定额度挂牌补贴;可优先推荐给大赛相关创投机构洽谈融资合作事项。
3. 培育孵化。可申请入驻大赛合作园区,优先享受优惠的创业支持政策和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;可优先推荐导师“一对一”服务;可优先推荐在中国青年信用体系相关平台中接受激励措施。
4. 社会荣誉。可申报“中国青年创业奖”“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”等奖项,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。
5. 会员推荐。可申请加入中国青年创业联盟、中国青年电商联盟会员,可申请加入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、中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协会会员,予以优先推荐。
6. 展示交流。可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、世界互联网大会等相关活动。
九、工作要求
各地应根据《“创青春”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章程(试行)》 (附件1)、《第六届“创青春”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竞赛规则》 (附件3),设立地区赛事组织机构,按照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产业导向,细化赛事流程和竞赛规则,积极动员创业青年参赛,遴选、推荐优秀创业项目参加全国赛。各地要增强赛事品牌宣传意识,加大与新闻媒体合作力度,强化新媒体宣传,扩大赛事吸引力和影响力。各地要积极协调党政政策,整合社会资金资源,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,帮助青年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“痛点”“难点”。
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团委应于6月30日前,将地区赛事组织方案、赛事细则和宣传方案报至全国大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。
大赛组委会秘书处
联系人:叶志超 李征然
电 话:010—85212087 85212452(兼传真)
电子信箱:jycygzc@163.com
官方微信微信号:创青春
附件:
1. “创青春”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章程(试行)
2. 第六届“创青春”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2019中国青年创新创业交流会组织机构
3. 第六届“创青春”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竞赛规则
4. “创青春”云平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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